“想早点好就别偷懒,一个小时以后,穿好衣服来后山松树林。”
一个小时后,我觉得整个身子都冻僵了。
保镖赶紧过来揉搓我的身体,我问他们三个,“你们觉得这样练有用吗?”
三人不约而同的点头,“我们也了解过一些,这个方法确实管用,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要脱衣服练习。”
不管为什么,能治我病就行。
来到树林,只有她一人,背对着我。
身形绝美,要是我女朋友就好了。
正在我意淫的时候,她突然转身,吓得我哆嗦了一下。
“来这里练习什么?”
她踩了踩脚下的土地,“抓蜈蚣,越大越好,抓够一百只,才能吃早饭。”
说着便要走,路过我的时候停下脚步,“他们不能帮你,只能你自己抓。”
我一愣,“那我抓了放哪?”
她只留下一个背影,秘书递来瓶矿泉水,“老板,我听说蜈蚣有毒,你得小心啊!”
我拧开盖子喝了一口,低头一看,这不就是最好的容器吗?
随即把水倒了,拿着空瓶子进了林子里。
蜈蚣,长什么样来着?
半个小时后,保镖抬着我回到厢房。
叶凌霄走来,让保镖脱了我的裤子,用肥皂水给我清洗伤口。
然后拿出一个小盒子,取出三根金针,扎入我被咬大腿处的三处穴位。
然后拿出一把叶子,直接放进嘴里咀嚼,屏退众人,把嚼烂的叶子敷在伤口处,最后裹好纱布,收回金针。
我身上的红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了,我举起塑料瓶,“凌霄姑娘,不好意思只抓了两只,它们窜的太快了。”
叶凌霄嗯了一声,起身出去了。
经过一天的休息,我终于能下地了,只是觉得伤口处还有点痒。
除了每天早晨的吐纳,上午叶凌霄让我从山上走到山下,再从山下回到山上,回来的时候必须带一袋番茄味的薯片。